首页
搜索 搜索

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百度新闻     2023-08-05 17:48:12

根据《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沪环规〔2022〕11号)相关规定,针对注册登记日期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重型柴油车,经综合评判,筛选出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免检有效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现予公布。

(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相关阅读


(资料图)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

政策解读|《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

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8月1日至8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9月1日至9月30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编辑:张玉洁

上观号作者:上海环境

X 关闭

起点医药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12   联系邮箱: 39 60 29 14 2@qq.com